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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6-24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问律师1、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首看夫妻双方有无约定: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2、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再看婚姻登记时间:根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问律师1、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首看夫妻双方有无约定: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再看婚姻登记时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人名下,也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去得的财产,即使是在自己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看资金的来源:如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按揭,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属于个人财产。 虽然上面的规定大家一看就懂,可是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因此,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并不能像法律规定的那么清楚明白,如: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如何认定等房产问题就让人颇为头疼。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劳苦财产来源,律师哪家好、出资情况、购买情况、双方约定等等。如果真的需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哪家好,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详细了解哪些财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进而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保护自己的利益,律师哪家好。 深圳商业经济纠纷,就找张承忠律师。律师哪家好

问律师 三、债务“已分割”,同样必须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第25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夫妻财产已经分割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龙岗房产律师多少钱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就找张承忠律师,专业。

问律师 国家实行房产新政,当事人已预见风险并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按揭不能承诺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邓虎诉孔春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国家实行房屋买卖新的政策和法规要求,当事人已预见到购房存在巨大商业风险,并在合同中对国家房贷政策变化导致按揭不能作出了自己的承诺。这种情形不属于情事变更,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由其自身承担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案号:(2010 )浙甬民二终字第514 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总第76 辑(2011.2)

问律师 7.因房产新政和违约行为共同作用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李某诉黄晓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因受到房产新政和违约行为共同作用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需考虑房产新政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认定承担违约责任数额。案号:(2011 )浙甬民二终字第692 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总第81 辑(2012.3) 张承忠律师专业于个人顾问事务的咨询和处理。

问律师 经常听到有人说,为什么我们都离婚了,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甚至已经进行财产分割了的债务,我还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很多人以为离婚后就各不相干,什么债务都牵扯不到对方。其实在离婚后,某些债务还是要承担的。   一、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也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的免责条件为:要么是已经让第三人知道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要么是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打官司诉讼财产保全,就找张承忠律师处理。光明企业刑事报案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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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 办理婚姻登记之前,一方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且以个人名义办理银行按揭购置房屋,并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该房屋登记于购房者个人名下,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偿还银行的,该房屋依旧属于购买者一方的个人财产。实践中,购房一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依法享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及产权过户的权利,房屋管理部门也应依法协助及时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实际生活中,房地产开发商交易的标的多为未建的房屋即期房,而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产权证的对象是已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故房屋购买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就能同时领取该房屋的产权证书,那么是否意味着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应视情况而定: 律师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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